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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易經中有一卦──“天雷無妄”,雜卦傳曰:「無妄,災也。」天雷無妄卦,上卦是天,下卦為雷。描述大自然雷擊的現象。雷擊的時候,不能預知時間、地點,總是出人意料,讓人措手不及。

第十八章 兵不厭詐

 

  七月七日星期三,交易進入第六十二天。今天早上十點又要去總公司談判了。清晨起床盥洗之後,我坐在書桌之前。止息雜念,將心平靜。拿出卦籤,卜問今日談判之吉凶?卜出的卦是“天雷無妄”:這卦寓意著被雷電擊中,不是好卦!收起卦韱,深鎖雙眉苦思:所謂的“雷”會從那裏來呢?什麼時候來呢?我百思不得其解。只能提高警覺,提防突如其來的打擊。

  孔老夫子說:「吾百占而七十當。」孔老夫子自己的經驗是:占卜一百次,只有七十次卦象與所卜問的事情是相符的。簡而言之,孔老夫子卜卦的誤差率為百分之三十。因此,對我而言,卦主要是用來比對所處的局面,而非預測。簡單的說,我以易卦作形勢判斷

  易經哲學闡述陰陽循環,物極必反之理。陰、陽兩種力量相反相成。陰、陽在變化的過程中,產生六十四大類的局面。我把每一卦看做一個局、一個觀點。

  早上九點,先撥110。電話中傳來音樂,一位警察先生說:「110您好!」我說:「警察先生!我想在你們這邊備案。」他問:「什麼事?」我說:「早上十點,我們要進行一個房地產買賣的談判。我手上有證據,擔心有危險…」他說:「先生!要有急迫性,再來報案。有立即危害的時候,我們馬上通知員警過去。進入現場前,再打電話。我們就會通知員警過去。」我問:「發現不對,已經沒時間撥電話了。可以先留下記錄嗎?」他說:「對不起!沒辦法!警察不能這樣預約的。」我問:「萬一要報案,怎樣才能快速、簡短的表達?」他說:「現場發生狀況時,就撥打110說:『這裏有糾紛!需要員警過來協助處理。』我這邊就會通知了。」我說:「謝謝您!」放下電話,我將手機設定為110單鍵撥號。以備不時之需。

  九點二十分,我將所有相關資料放入側肩背包。走出家門,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。先去接呂代書,兩人再去接洪律師和唐律師。四人都上了車,就直奔總公司。當我們正在車上討論時,甄代書打電話過來:「牛先生!我是甄代書。」我說:「快要到了!還差一個紅綠燈。」他說:「總公司的會議室正在進行教育訓練,必須更換地點。」他前天才約我們今天到總公司。我很著急:「我希望在總公司談,不要換地方吧!我們會直接上樓。」

  剛說完計程車就到了總公司。一行人下車,直奔電梯。田主任伸開雙手攔在電梯口:「樓上正在進行教育訓練,沒有位子。我們另外借了場地。」
我說:「我要上樓看看。你們要換場地,也應該事先讓我知道。」我堅持要上樓,田主任面有難色。

  買方、白店長、甄、賈兩位代書留在一樓大廳,唐律師和呂代書也在樓下等我。

  洪律師、田主任和我三人一言不發地乘電梯上樓。出了電梯,我直奔會議室;從會議室的門口看進去,裏面坐滿了人。總公司開始危機處理,故意約在會議室有人使用的時間。他們不想和加盟店的詐騙案沾上邊
  我和洪律師只好回一樓大廳。

  一出電梯,只見甄代書帶著眾人往門外走。我快步追上去抗議:「要換地點,為什麼不提早通知呢?我們可以擇日再談呀!」
甄代書說:「會議室有人在用,只是換個地點。趕快把這件事情處理好!我們在旁邊借了一間會議室。」

  走了五分鐘,甄代書帶大家進了一棟大樓。我進入大門時,將門牌號碼暗記心中。一行人上了電梯,我提高警覺,默默記下樓層。當電梯門打開,一間十分陳舊,還算寬敞的會議室出現在眼前。會議室的桌子以L形排放。雙方人馬各自坐下。買方、白店長、賈代書、甄代書和一位身裁削瘦的中年人一字排開。我、呂代書、唐律師和洪律師坐在L形長桌直角的另一邊。

  我坐在直角轉彎處,最靠近買方的位置。一向態度溫和的買方房先生,突然變了一個人似的,抬高了下巴。以挑釁的態度,歪頭怒目瞪著從未見過面的洪律師。他也不甘示弱回眼看著買方。房先生是今天敵方的主攻部隊嗎?

  田主任在每個人面前放了一杯水,就默默地走到角落,背牆而立。

  大家都坐好之後,甄代書站起來,很有禮貌地說:「各位前輩不好意思!我是甄代書。今天主要是針對血滴子加盟店牛先生的案子。牛先生擔心買賣相關的…」我指著那一位沒見過面的中年人:「那一位是誰?可不可以介紹一下?」甄代書伸出右手:「我會慢慢介紹:這邊是買方房先生、加盟店白店長、賈代書,左邊那一位是總公司的顧問朱先生。那一位是牛先生、賣方代書呂女士和律師。」介紹完畢,甄代書說:「基本上,買賣應該是一件雙方都很歡喜的事情。在過程中,有一些認定上、溝通上、協調上的落差。今天的主軸是透過互相協調,來達成雙方的解約協議。我已經把協議內容,傳真給牛先生看過。不知牛先生有什麼主張?」我站起來望著總公司顧問朱先生:「我是賣方,委託你們的加盟店賣房子。七月一日我曾寄出一份存證信函,朱先生有沒有看過?」朱顧問沒回答。我指著手上的文件:「裏面的內容完整表達我的意見,請您過目。」說完,走到朱顧問面前,遞上存證信函的影印本和相關資料。

   朱顧問低頭閱讀。

  買方繼續敵視著洪律師。我不解:為什麼把從未謀面的洪律師,當作深仇大怨的冤家呢?朱顧問看完,並沒有說話。我望著朱顧問:「我們是五月六日簽約…我們的證據是:天興銀行早在五月二十日,就已核准買方貸款七百六十萬元…」我故意不提買方殺價的事。

買方房先生猛然站起身來,粗魯地說:「我先插個話…」我說:「我正在和朱顧問說話,等我講完!」正要繼續,房先生再次打斷。他大聲叫嚷:「讓我先講…」於是,我對朱顧問說:「為了能順利陳述,請房先生先迴避一下。等我說完,再請他回坐。」此時,甄代書說:「買賣雙方都有陳述的義務。今天我們的方向,就是要作一個和平的處理。兩位律師也暸解。既然這樣,我們就繼續往下走。之前的過程中,雙方在認知上,事實上都有很大的落差…」

  我說:「好!就從這邊開始談,第一點─」
房先生突然站起來,怒目圓睜,揮舞雙拳,厲聲大吼:「你不是來解決問題的!你有你的說法,我有我的說法…」買方搖身一變,成了一頭兇猛的野豬。口吐獠牙,高聲咆哮。
我說:「你不要打斷!讓我講完,你再講!」
甄代書說:「雙方應該和平解決問題。沒有誰該先講,誰該後講,兩邊是對等的。」今天甄代書是主席。他放任買方粗暴言行,不維持會場秩序。

  我抗議:「我一講話,房先生就打斷!根本沒法表達,不然我離開!」我起身往電梯走去,呂代書和兩位律師也站起身來。買方房先生、白店長、賈代書三人全都咬著牙,目露凶光,緊握雙拳,怒氣沖沖,快步跟來。甄代書急忙跑到我的面前,伸開雙手攔著我:「不要走嘛!我們真的要以和平的方式來處理。」他們一擁而上,將我團團圍住。我大聲說:「要走都不行嗎?」一直不出聲的田主任,快步走到我面前:「今天你來的目的,是要處理?還是要爭執?」田主任從來不阻止對方的攻勢。她總是在關鍵時間點,巧妙地出現或消失。不留痕跡地防守總公司和白店長的利益。

甄代書說:「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,今天就是要趕快往下走。」

  今天買方扮演黑臉,是敵軍的先鋒大將。他的任務是誘敵出戰,製造買賣雙方的肢體衝突,以模糊事情的焦點。甄代書和田主任扮演白臉,圍堵我的退路。白店長和賈代書坐壁上觀,見機而動。他們已知我將提出補償條件。怕拒絕我之後,真的公諸媒體。企圖搶先一步,將房地產詐騙事件,操作為買賣雙方的肢體糾紛

  我突然明白,清晨所卜出之卦—“天雷無妄”中的“雷”,所指為何。幾天以前,買方以柔軟的態度打電話給我,表明願意無條件解約。今天他猛然變臉,發動突擊。大大出乎我的意料!武場前的煙硝味,使我想起孫子兵法中的“銳卒勿攻,餌兵勿食(軍爭篇)”!當下,我視破誘敵戰術。立即危機處理。說時遲,那時快!我拿起手機撥通110,迅雷不及掩耳地說:「我在不歸路二段119號4樓。這裏有糾紛,麻煩員警過來處理。」值勤的警察問:「現場是什麼情形?」我說:「敝姓牛,身份證字號××××××××××。我正在進行涉及詐欺和背信罪的不動產買賣談判。我有證據!目前已經發生糾紛。麻煩你們過來。謝謝!」我的交戰策略是:一、只可文鬥,不可武鬥。二、絕不與買方開戰。

  霎時,鴉雀無聲。我轉過身來,大步走回會議桌,拉出椅子坐下。手指著買方、白店長、賈代書三人,高聲對甄代書說:「叫他們全部坐下。我向總公司朱顧問說明案情,才講兩句,房先生就不停地干擾我。你們既不讓我走,也不讓我表達!」大家重回坐位,我繼續陳述:「這個交易不是正常的交易。買方貸款額度不足是謊言!…今天來的目的,是希望以不衝突的方式解決問題。…你們拿價金信託欺騙我。當我發覺進入了契約陷阱,就請了自己的代書、律師,也安裝了保全系統。另外,我處理這交易所暴增的電話費和三百多萬房貸兩個月的利息。總共約十萬元,應該給我一個合理的補償!」我將所有收據和支出名細,往桌上一放。白店長等人連一眼都不看。

  那一位朱先生真的是總公司的顧問嗎?為什麼閉口不說一句話呢?

  我看著房先生拿出存證信函,發動攻心戰術:「我先後總共準備了三份存證信函,只寄出一份。其中一份原來準備在過了六月十九日交屋日之後,要向你寄發。為什麼沒有寄出呢?第一、你沒有前科。第二、你的信用記錄良好。所以,我沒有對你提告。」我望著白店長和賈代書說:「兩位都是出生宜蘭縣頭城鎮釣魚台的人。你們是有地緣關係的!談解約之前,我希望有合理補償。」我謹慎用詞,留台階給彼此下;只說補償而不用賠償。

我說:「五月十七日晚上六點三十分,我在總公司和田主任見面。你們知道,我已經發現這交易有問題了,總公司也知道了,還一意孤行。六月二十二日我曾告訴田主任,記者會的新聞稿已經準備好了。你們還是執迷不悟!我已做好準備,只是你們不肯停嘛!不到黃河心不死嗎?」

我拿出預先準備的文件:「這一份是記者會的傳真通知,那一份是記者會的新聞稿。另外,這一份是交易過程大事記,這是證據光碟。這些都複製了好幾份,存放在不同的人,不同的地方。我隨時可以發動,也隨時可以停止。這是過去開記者會的剪報。希望有一個合理的補償。」

  我心虛地用力高舉雙手,張開家中找來的一張舊報紙,雙膝微微顫抖。

  嘎吱的一聲,大門被推開。只見兩位警察先生走進會議室。不知何時,田主任已不知去向。

  買方房先生挺身接招:「針對你剛剛說的,我先回應。第一點,就算天興銀行確實核准了貸款,並不表示我願意接受呀!百分之三的利率,你能接受嗎?」

我大聲說:「賈代書說你貸不到呀!」

買方辯解:「就算核准也要有正式書面通知呀!天興銀行還沒有書面通知我。」(事後問銀行才知:銀行並不會以書面來通知借款人)

房先生接著說:「第二點,天興銀行的貸款是要綁約的。買了房子之後,在一段時間內不能賣,我沒有辦法接受。所以,要求賈代書另外找銀行。」(事後問銀行才知:綁約並非不能賣,只是要付違約金給銀行)

我反駁:「五月二十九日,賈代書還說資料還未繳齊。貸款早在五月二十日就核准了!」

賈代書這隻老狐狸終於開口:「我來說明一下,買方是可以指定銀行的。簽約後,買方說要找天興銀行辦理貸款,他自己就去聯絡了。我照會許先生:『要看房子時,先和白店長聯絡。』作業一星期後,買方得到的資訊和我不同,於是我就向佳安銀行送件。」

買方房先生的砲火對準我:「當佳安貸款額度不足,我曾表示我不買,違約責任由我承擔。我殺價,你也可以不賣呀?」

  假如當時我堅持不賣,也不交出印鑑證明。他們將以“天興銀行貸款早已核准”這一支伏兵,發動奇襲。買方將在寄出存證信函後,控告我違約。過了交屋日,另一套的獵殺劇本和殺價談判就會展開。這是一個獵物從那一個方向都無法逃脫的精密陷阱

  白店長加入圍剿:「在協調的過程中,你還叫我找別家銀行試試看。」當他們不想買時,要賣變成我的罪過。我說:「我只能這樣說啊!」已經簽了約,不賣,會放過我嗎?

白店長說:「你也可以不降價呀!」

  若我不降五萬換取契約變更,使出計中之計,就無法發現他們的犯罪手法了!

  白店長突然又變成客觀公正的第三人了:「在這個協調的過程當中,我會尊重雙方的意見,你們不一定要完成這一筆買賣。若要解約,我會尊重。」

  他們小心翼翼地處理我這顆未爆彈。靈活的在敵對的形勢中,快速調整角色、應對言詞和作戰策略。我很好奇:他們是有戰爭理論的訓練呢?還是在長年的獵殺過程中,所累積出來的實戰經驗呢?

我大聲說:「像這樣的案子,只有我這一件。你們的說詞或許、或許還有一點點機會成立。假如,還有許多人也遇到和我相同的事情呢!…那麼,這件事的結果就不一樣了!」

買方房先生睜眼說瞎話:「我覺得這是交易過程中經常發生的事!」

  我發現已經談不下去,決定佯攻。拿起手機,假裝撥號,以誇大的動作放到耳邊,大聲說:「廖主任您好!我拿給您的資料和光碟,請您copy三十份到四十份。麻煩您和委員說:我們按原定計畫進行,一切就拜託您了!」

  會場寂然。此時,兩位警察走了過來。我起身說明:「您好!剛剛在談判時,買方很激動,發生了一點糾紛。考量人身安全,所以報警處理。不好意思!不好意思!請坐!請坐!」

警察先生說:「不會!不會!你們繼續。」

  我拉來兩張椅子,他們都沒坐。

  會議停了下來,白店長一幫人面面相覷,全都聚集到角落交頭接耳,緊急研商。

  過了一會兒,買方房先生和白店長走過來。

  房先生先指著洪律師,問:「這位是誰?」

我說:「這位是洪律師。」

他再確認:「兩位都是律師嗎?」

我說:「是的,他們都是律師。」

房先生打探虛實:「你們有什麼意見呢?」

唐律師說:「假如,貸款中真有這樣的事情;牛先生不解,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告知?」

房先生不回答。只說:「若牛先生不降價,我也不會買。我不買;責任在我,我會負責!違約是我的事,由我來賠償呀!」買方隻身扛起法律責任,拿盾牌掩護白店長和賈代書。

  洪律師開口:「今天我第一次來。聽起來雙方的意見並沒有很大的區別;你們都想要終止雙方的契約關係。牛先生所說契約裏面的問題,和你所說的負責,總不會是一句道歉吧!你們也碰過各式各樣的客戶;牛先生的風險意識相當高,你們應該瞭解這一點吧!仲介的職責就是把雙方的風險和衝突降到最低。在這糾紛中,兩邊的意見沒有太大的差別。你說你願意賠償,他也說要合理補償。」洪律師熟練地幫兩方尋找交集。

買方房先生解釋:「我的意思是,我找牛先生殺價時…」

洪律師直接切入要點:「現在先不談過去。你想不想補償?」

買方不說:「我跟你講這中間的道理。簽約後,我向牛先生殺價;若他堅持不降價,我就不會買。我不願意買;責任在我,我來負責。因為牛先生心甘情願降價,我才會買。」

我反駁:「關鍵在你們不斷拖延!」

買方房先生說:「沒有拖啊!才六十幾天而已。」

洪律師說:「我剛剛聽你說,也想終止契約。你該負的責任,你願意負。但是,你的意思是不賠呀!對不對?」

房先生說:「對呀!你講的沒錯。我的意思是不賠。」洪律師說:「先瞭解這一點:你的意思是不賠,牛先生的意思是要合理補償。」

甄代書加入戰局:「基本上不是賠不賠的問題。仲介公司也可以向牛先生請求服務費。」

我說:「在委託銷售契約上──」

洪律師說:「問題一個一個來!兩位警察大人在後面,牛先生叫他們來,我事先也不知道。」

我立刻說:「那是突發狀況,不知道買方會這麼衝動。」

洪律師說:「牛先生!下次你要早點跟我說。要不然,我不會support(支持)你這個動作。我必須要說,大家都很忙。坦白把話說開,把立場表達出來嘛!你要合理補償,他不願賠償。那麼,仲介費還要嗎?攤出來大家一次說個明白!對、錯、是、非,吵成一團。警察先生在後面聽。何必呢?」洪律師不愧是資深律師,兩三下快刀斬亂麻。

洪律師直接問買方:「牛先生要求十萬元補償。你一毛都不賠嗎?」

房先生支支吾吾:「嗯…」

談判觸礁,我轉頭問甄代書:「不是要請董事長來跟我們談嗎?」

甄代書說:「那天我的意思是不一定要股東來。公司中有一位代表性的人來,就OK了!」

我說:「有代表性的人是誰啊?」

甄代書說:「白店長就是呀!」

我說:「他就是當事人呀!」

甄代書辯解:「他不是買賣的當事人。」

我反駁:「他可是這三角關係中的當事人啊!」

甄代書說:「要誰代表,我沒有指定的權力。」洪律師四兩撥千斤:「有沒有代表性這個問題,到簽約的時候,再請公司代表人來簽就好了。重點在雙方的立場有沒有共通性?房兄!你打算一毛都不賠嗎?」

買方房先生反問:「我覺得很奇怪,為什麼要我賠呢?」

洪律師說:「你可以回去再想一想。」

房先生大聲嚷嚷:「跟你講道理也沒關係!假如合理,我就賠!」

洪律師也提高音量:「要講理也講不完。真的要爭,到調解委員會或法院還比較有機會。」

洪律師回頭問我:「牛先生!你要求合理補償,對不對?」

我說:「是呀!」

洪律師提醒:「牛先生真的花了很多精神和時間來蒐證。」

洪律師看著白店長:「你們應該碰過這種客戶;他會焦慮地吃不好,睡不好。你們所以收取服務費,就應該提供消費者更好的服務。讓顧客安心!」

洪律師對買方說:「房兄!您可能覺得過程中有不合理之處。但是,牛先生也可以跟你進行所謂的挑戰!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他今天所說的話。」

房先生有一點軟化,回頭望著我:「牛先生!你覺得怎樣?」

我說:「我們早就有共識。這一點,不必再多說啦!。今天,你根本不需要出來主談。我要求補償的對象是仲介公司,並不是你!」

  自始至終,我的策略就是:緊緊咬住仲介公司的商譽,儘量避免和買方開戰。留退路給買方,才有機會撤退。我相信他們過去遇到重大爭執,就讓買方主動挑起矛盾,引誘賣方出戰。讓有還款壓力的賣方與買方激烈衝突,在陷阱中奮力掙扎,愈陷愈深,無暇他顧。讓事情的焦點從“房地產詐騙”操作為“買賣糾紛”,以掩護不肖仲介置身事外,保全商譽。這是敵方的烏賊戰術─放出煙幕,斷尾逃生,再反守為攻。我即時報警,阻止了買方搖身再變;變成一隻大烏賊。

  洪律師向買方說:「房兄!牛先生想請仲介回去考量一下。我這個律師也不想拿不該拿的錢。牛先生感覺非常不安,才會不斷地蒐證。」

洪律師再對白店長說:「你們讓一個顧客產生這樣大的困擾。尤其,你們是這麼大的一個連鎖體系!我們無意因為你們是一家有名聲的公司,而去敲詐你們。但是,交易中也的確出現了這樣不合常理的狀況。牛先生在這個交易中的風險的確很高!另外,牛先生也從你們的解約協議書中,發現了一些隱藏的問題。我建議你們先不要考量服務費。牛先生所表達的一切,建議你們思考一下。我也不期待今天會有什麼結果。你們可以回去醞釀一下,儘快給牛先生一個答覆。除非你們已經獲得授權。多少錢你們可以考慮一下呢?假如可以接受,馬上就簽解約協議書。否則,大家不要在這邊爭吵。我就說到這裏,謝謝你們!」

白店長說:「買賣雙方各有各的立場。今天牛先生要求仲介公司和買方賠償──」

洪律師打斷:「牛先生已經說過沒有包括買方,不要扯買方進來!請針對你們公司的立場來回答。」

我大聲重申:「我和買方早有解除買賣契約的共識。我明確的再說一遍,只針對仲介公司求償!不針對買方!」

  孫子云:「軍有所不擊,城有所不攻,地有所不爭(九變篇)。」

  洪律師對白店長說:「你們回去醞釀一下,讓牛先生也思考一下。今天這種狀況,你們不可能簽了!」

洪律師再對房先生說:「雙方是不是趕快把買賣契約解除,契約的存在,對你們都是一種牽制。」

房先生說:「我覺得可以先解除買賣契約。」

洪律師說:「仲介應該先放棄服務費。合理補償這個部份,可以再談!」

甄代書說:「我已經表達過服務費可以不收!很少仲介會放棄的。」

洪律師立即說:「這種貸款早已核准,卻不說明的事,也很少發生!」

甄代書說:「若牛先生堅持要求補償,仲介公司也有權利要求服務報酬。」雙方又陷入僵局。

洪律師說:「今天牛先生所做的事,並沒有和我討論。開記者會的事,我也不知道。我最不喜歡開記者會了!房先生一直看著我,以為我是要來鬧場的。牛先生這個部份,我也跟你們報告:我所接觸的牛先生;他給我們的資訊,都有詳細的書面文字。從履約保證和價金信託的不同,到整個交易過程的細節,他都做了深入的瞭解。你們的確碰到一位非常、非常小心的客戶。這是在整個過程中,我發現他的特質。你們有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呢?回去考慮一下?我是要等待你們考慮的結果呢?還是我先離開呢?」

  雖然,我曾和唐律師說過佯攻的事,卻沒有進一步說明細節。我只是虛張聲勢。因為溝通上的疏漏,竟讓洪律師以為我真的要開記者會了。

  買方房先生大喊:「等一下!等一下!我們先討論一下價金信託,因為我的五十萬還“卡”在專戶中。」眾人哄堂大笑。

最後,洪律師說:「從今以後,你們的接觸會比以前更多。我化繁為簡,就等你們討論的結果。今天我們就散會!」

洪律師對我說:「牛先生!兩位警察大人在後面,我也不好意思讓他們久等。手上事情很多,我先走了。」

  洪律師十分不悅,拿起公事包離開。

  我對跟隨在後的唐律師說:「不好意思!不好意思!」

唐律師說:「沒關係!沒關係!我沒問題。」

我說:「兩位要不要一起搭計程車回去?」

唐律師說:「不用了!」我向兩位警察先生致謝後,只好離開。

  房先生、白店長、賈代書、甄代書和朱顧問等人皆神情嚴肅,雙眉深鎖。群妖聚集在角落,你一言,我一語地召開緊急會議,進行危機處理。呂代書仍然留在現場。

  我跟著兩位律師走出會議室,進入電梯。洪律師面無表情,說:「我們不會參加你的記者會。」

我低聲說:「那只是佯攻。並沒有要開記者會呀!」

洪律師說:「不管是真?是假?你要先和我說!」出了電梯,他頭也不回,大步走出大樓。

  買方發動攻心戰術:以肢體語言傳達恫嚇訊息。以最小戰爭成本,動搖了我方資深將領的軍心。沒想到向對方發動的佯攻戰術,竟然造成我方陣營的分裂。對方精通孫子兵法。他們運用了孫子思想中的重要觀念:「三軍可奪氣,將軍可奪心(軍爭篇)。」

  我站在樓下大門口等呂代書,望著兩位律師漸行漸遠。

  此時,還留在會議室中的呂代書急急來電:「牛先生!先別走。」

我說:「請說。」

呂代書說:「你要開記者會,是投下一枚震撼彈!他們商量的結果就是:先讓買方和你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。與仲介公司的委託銷售契約來日再談。開記者殺傷力太大,要三思喔!要不要先和買方解約呢?」

我說:「我要先和律師商量。您先離開好了。」

  我表演的太逼真了嗎?只是在演空城計。怎麼都以為我真的要開記者會了呢!

  沒有律師在旁,我不想再回會議室簽任何協議書。因為,有可能再進入敵方的迷魂陣─另一個陷阱!

  對方反手丟出“先解除買賣契約”這個議題。讓我面臨新的抉擇:此時此刻,要先和買方解約呢?或三方一次解除契約呢?我站在十字路口,猶豫不決。

  第二回合的激烈戰鬥中,雙方唇槍舌劍,攻城亦攻心。戰得難捨難分,不分勝負。我不敢戀戰,只好鳴金收兵。

  七月九日星期五,交易進入第六十四天。今天是周末。

  平靜了半天,下午兩點甄代書來電:「牛先生!不好意思。前天白店長提出一個方案。他建議分兩階段解約,先解開與買方的契約…」

我說:「白店長很喜歡談,也很會談。甘脆把三方契約一次解除了吧!」

甄代書說:「好呀!」

我說:「有些事是天知、地知、你知、我知,也就不多說了。我的要求不過份呀!」

甄代書說:「您的要求既然不針對買方,不妨就先和買方解除契約吧!」

我說:「要嘛就一次解決!」

甄代書說:「若要一次解決,也要分開處理。」目前,他們的策略是:先讓買方的五十萬元安全撤退,繼續以委託銷售契約和權狀等重要文件綁住我。

甄代書說:「買賣契約是你和買方簽的。委託銷售契約,是你和白店長簽的…」

我說:「我提出的補償金額也不大。白店長是聰明人。這交易,已經沒肉了!不但沒肉,連骨頭都沒了。剩下的髒東西,吃了會拉肚子的!今天的大新聞,ECFA已經在立法院二讀。房市還會更好。建議你們白店長,趕快把這事解決。以後橋歸橋,路歸路,井水不犯河水。你跟白店長說,我不想和他下棋。只是房子“卡”在其中,不得不處理。白店長應該趕快把這麻煩事處理掉才聰明呀!」

甄代書說:「我倒是建議,大家心平氣和地談一談。」我冷冷地說:「談多了,難免會擦槍走火。」

甄代書說:「您請求的補償,白店長要回去問股東。」

甄代書說:「希望大家心平氣和。分兩階段處理也是一樣的。」對方想先把聯合陣線中最弱的戰友安全撤退;買方已經變成他們在戰場上的包袱了。

我提醒:「當初,你傳來的協議書是要三方一次解約的喲!」

甄代書說:「對!對!三方一起處理,您提的請求也一起處理。可以嗎?」

我說:「一起處理比較乾脆。」

甄代書說:「我知道他們的意思。他們可以不請求服務費,你也不能要求賠償。」

我說:「瞎子吃湯圓,心裏有數。我也不多說了。麻煩您轉告白店長,將來賺大錢的機會很多。這兩個月,他已經少賺了三“拖”了。萬一陰溝裏翻船,連生意都別做了……」

甄代書說:「現在不談這個。白店長的請求就是:買賣雙方先行解約。至於後續的──」

我說:「你傳來的協議書是要三方一次解──」

甄代書說:「他們怎知道你又要求補償!」

我說:「那天在電話中,我曾提出要和股東談一談。」

甄代書說:「哈!你只說要談一談,並沒有提求償啊!我不是算命的,又不會猜!」

我說:「補償的部份,用什麼名稱都沒關係。我委託你們賣屋,是你們的顧客。賈代書沒打一通電話給我…」

甄代書說:「我打也是一樣的!」

我說:「不論用什麼名稱都沒關係。只要額外支出這部份,讓我心理舒服一點。就讓這事到此為止,畫上句點。」

甄代書肯定地說:「你的請求,他們持否定的態度!」我不死心:「不堅持名稱。請他們慎重考慮。」

甄代書說:「大家先坐下來,心平氣和地談一談。」

我說:「白店長聰明絕頂。他喜歡談,也很會談。這些年來,不知談死多少英雄好漢!」

甄代書不回應,只說:「我們先約下個星期再談。看看是那一天?現在我很忙!」

我說:「把我的意思向白店長傳達一下。另外,我要問律師。」

甄代書說:「對!對!那就包括三個部份,解約、服務費和所謂的彌補損失一起談,趕快處理掉。我也只是傳話而已。」

我客套地說:「辛苦了!謝謝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