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章 求出無門──困
買方見騙局曝光,獵物抵死不進陷阱。行騙受挫,風險升高,也不想再“玩”了。
下午兩點四十分,買方房先生再度來電:「牛先生。銀行大概不會過來對保了吧?」
我猜他等不到人,也不敢打電話問。
我說:「大概不會去了啦。我把買賣雙方都想解約的事,告訴田主任了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也向白店長提出無條件解除契約。」
我說:「你是怎麼說的?」
房先生說:「我對白店長說,買賣要高高興興。假如有疑慮,就不要勉強。」
我說:「我也是這樣想啊。不用為了一樁買賣傷了和氣。我們倆都好講話。現在,就看白店長放不放人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不方便和白店長談,請你去和他說。他說這一兩天會找你。我牙疼,要去拔牙。從現在開始,就不接電話了。」
我說:「沒問題。沒問題。」
房先生說:「大家好聚好散。你就向白店長說:買方也想無條件解約。我說了算。」
我滿心歡喜:「有你這一句話,就好說了。」
房先生說:「不好意思。拜拜。」
買方見事跡敗露,高掛免戰牌。搖身一變──變成一隻縮頭大烏龜。
他總是要我去向白店長提解約。
他是聯合陣線中最弱的一環。一看事跡敗露,就想撤軍。我也順勢讓他撤退,避免雙方殺得你死我活、兩敗俱傷。孫子兵法中的「窮寇勿追」,正是此意。
下午三點十分,白店長終於來電:「牛先生。」
我說:「請說。」
白店長說:「下午要對保的事,昨天不是在會議上就協調好了嗎?為什麼銀行那邊又有了變化?」
我說:「我不清楚。」
白店長興師問罪:「許先生打電話給買方,說你打電話去銀行。」
我說:「我只是去關心交易安全。譬如,這個交易有信託專戶……」
白店長咆哮:「銀行那邊怎麼會懂這種事情呢。銀行只負責貸款。價金信託的部份,由我們仲介公司來履行。你為什麼打電話去說他們不知道的事情。」
盛怒之中,白店長不自覺承認了銀行不知有價金信託一事。
哼。買賣契約上明明寫著──「本不動產買賣契約以蘋果銀行價金信託辦理。」為什麼銀行不知道呢?
白店長要如何履行價金信託契約呢?
要靠設下契約陷阱和從不打一通電話的賈代書,來執行信託專戶的匯款作業嗎?
交易安全真的出了天大的漏洞。
若真完成了過戶、設定和銀行撥款作業。買方將以少換多,不勞而獲四百多萬元。還會在乎專戶中的區區五十萬元嗎。
此時,買方手中握著以我的房子貸得的四百多萬元,並且取得時間和空間的有利條件,充份掌握要戰要和的主動權。」
想到這裏,我暗自心驚。
我定了定心神,說:「只是關心交易安全。」
白店長聲色俱厲:「昨天,經過買賣雙方的協議後,案子正在進行──」
我說:「剛才買方打電話過來,願意無條件解約。」
白店長大聲說:「你是不想賣這個房子,是嗎?」
我說:「沒有呀。買賣是雙方的事情。既然買方提出解約,我也贊同,就不要勉強。當初你告訴我貸不到八成,現在突然可以貸到九點三八成──」
白店長說:「昨天,已經講好了今天要對保,為什麼又產生問題呢?」
我說:「不清楚。要對保的又不是我。」
白店長大聲說:「對保既然不是你的事,為什麼要打電話去買方銀行呢?」
我說:「只是關心交易安全。」
白店長正在對我所說的話進行蒐證,準備發動司法訴訟戰爭。
白店長說:「你打算怎麼進行這個案子?」
我說:「沒有預設立場。這個交易從頭到尾不順利,也拖了五十天。買方表示願意無條件解──」
白店長說:「買方不是這樣跟我講的。」
我說:「買方怎麼跟你說的?」
白店長張牙舞爪:「買方不認同你阻撓對保的行為。另外,買方也沒有權利要解約。現在,你只有兩條路可以走。第一條路,由總公司的甄代書繼續辦理這個案子。第二條路,你先要提出解約的事實,我們來談解約條件。牛先生。你要搞清楚一點。成交總價都幫你們談好了,已經幫你完成這一筆買賣交易。你的立場在那裏呢?你要解約就解約,那我怎麼跟公司交待呢。我們是加盟體系,不同於直營體系。加盟店所有決定都來自全體股東的決議。不是像你所想的,總公司可以壓我們。總公司那邊沒有權力來壓我們加盟店作決定。明明就要交屋了,還會跑這種狀況出來。或許你太關心,你應該只關心交易安全,而不是去關心買方的貸款。天興銀行還說我們是詐騙集團。我們怎麼會是詐騙集團呢。又沒有做錯什麼事情。這兩條路,回去想一想。要繼續交易,就另外找銀行。以你要求的總公司特約代書──甄代書繼續辦理。我們會負責把關交易安全。假如要解約,解約條件只要加盟店全體股東都接受就可以。我會儘量幫你處理。」
〈三年之後,我看了消基會所出版的購屋200問(98年修訂版),才知「加盟店」發生問題時,基本上「加盟總部」不會負責。消費者應特別注意。購屋200問P.101〉
我說:「你們的解約條件是什麼?」
白店長說:「那就過來當面談呀。」
我說:「委託銷售契約中明明寫著『圓滿完成全部交易流程後,以現金一次付清予乙方。』」
白店長說:「你的觀念是錯誤的。成交價已經幫你們談好了,就是圓滿完成交易。就這麼簡單兩條路,你回去好好想一想。我等你的電話。」
放下電話,我心想:天興銀行應該說你們是合法詐騙集團才對。
他覺得圓滿。我還沒交屋和拿到錢,怎麼會圓滿?
〈許多大車廠,在發覺售出的產品有瑕疵,常常會主動召回汽車免費維修。為何在台灣的不動產交易市場中,仲介只要說服買方、賣方,把雙方用契約綁在一起。不論交易是否圓滿完成,就一定要收服務費呢。
仲介業者因具備專業而接受客戶的信任與託付。他們就不用對顧客承擔責任嗎? 〉
已經進洞的獵物,又從陷阱中逃了出來。白店長忙得滿頭大汗。賈代書消失得無影無蹤。買方躲起來了,田主任也不出面了。
他們早已知道這交易會出現巨大衝突,在各方面都預留了閃躲和迴避的空間。至今圖窮匕現,白店長終於攤牌,下最後通牒。要我在兩條路中選擇其一。問題難在我兩條路都不願走。
這群獅子開始向我這頭水牛咆哮,獅子用利爪抓住水牛。水牛雖然無法逃跑,卻奮力掙扎。不讓獅子咬中咽喉──絕不讓他們過戶、設定、撥款。也絕不付費給合法詐騙集團。那麼,該如何解套呢?
已經蒐證到賈代書隱匿七百六十萬元貸款的通話錄音。現在卻變成了買方願意解約,白店長仍不放人的新困局。
有了賈代書隱匿貸款的錄音證據,不妨試試看165詐騙專線。
我撥通電話。傳來一位小姐的聲音:「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您好。」
我說:「小姐。想向您請教一個問題。我在五月六日簽下不動產買賣契約……」
我快速將原委敘述了一遍。
小姐說:「先生您貴姓?」
我說:「我姓牛。」
小姐說:「請您稍候一下。我轉到後線,請我們的警官跟你說明。」
電話中傳來悅耳的古典音樂聲。
不多時,一位男警官接了電話:「先生您好。請問您貴姓?」
我說:「敝姓牛。」
他說:「您有買賣房屋的問題嗎?」
我重頭細說:「我簽下了一樁房地產買賣契約……請問這涉及詐欺嗎?」
警官想了一會兒,說:「目前看來是買賣糾紛。當然,有可能如你所說的,利用這一點來向你殺價。」
我說:「我相信還有許多有資金壓力的賣方受害。」
警官說:「牛先生。他們是一家房屋仲介公司,你去找他們是因為有交易。像這種店屬於不良店家。假如,你手上有這些證據。當然,你可以向消基會,或消保官檢舉。」
〈警方將這類案件定位為不良店家。〉
我說:「請問這個案子屬於你們受理的範圍嗎?」
警官說:「你們之間訂有契約。假如你有明確證據,你可以向消保官提告,由消保官這邊來查這家公司。如果屬實,消保官就會開記者會把這種惡劣的店家公諸於世。」
我說:「您建議開記者會嗎?」
警官說:「對呀。仲介公司只能媒介賺取服務費,不能上下其手賺差價。」(差價,購屋200問P.118-119)
我嘆了一口氣,說:「我有還款壓力,咽喉被他們掐住。所有的買賣重要文件都在他們手上。」
警官說:「他們以這種手段來壓制你,來跟你談判。但是,你沒有時間跟他們談。對不對?」
我說:「對。我一講你就明白。現在買方心虛,也想解約。但是仲介不放人,還要談解約條件呢。」
我所遇到的必定不是個案。
警官說:「你去向消保官投訴。」
我說:「請問消保官的投訴電話號碼?」
警官說:「1950」
我說:「感謝。感謝。」
(簽約後若發生糾紛,應如何處理?購屋200問P.156-P.158)
我立刻撥消保會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。
接電話的是一位義工:「消費者服務中心您好。」
我說:「小姐您好。我涉入一件房地產買賣契約陷阱,我是賣方。目前,掌握到證據了……」
我從頭細說。
還沒說完,義工小姐說:「先生。你告訴我重點?」
我說:「五月二十日,天興銀行已經核准……安排買方來向我殺價……到六月二十五日天興銀行撤回貸款……」
義工小姐說:「你的問題是出在那裏?」
我說:「他們現在扣住我的權狀和所有重要的文件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已經交屋了嗎?」
我說:「還沒交屋。銀行撤回貸款,交易就停止了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你打算再賣這間房子嗎?」
我說:「是的。可是我無法賣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為什麼不能賣?」
我說:「因為這個交易已經報稅了。在稅捐處的電腦記錄中,這間房子已經賣了。要另外向稅捐處申請撤回契稅申報案和撤回土地增值稅申報案後,我才可以重新買賣。但是,申請書上必須要有買方的簽名蓋章才能撤回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如果你覺得這個交易對你的權益損害很大。我們有一個線上申訴的網址──1950.cpc.gov.tw,你可以上網以書面的方式申請申訴。我們會在進一步的瞭解後,給你一個公文答覆。」
我很著急:「快要攤牌了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你有確切的證據嗎?」
我說:「有。我有錄音蒐證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要有書面的證明。錄音不是正式的證據。」
我說:「書面證明要請銀行提供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我們有這樣一個申訴管道,你只要在線上申訴,就可以了。」
我說:「請問你們作業的時間要多久?」
義工小姐說:「可能要三周。」
我倒抽一口冷氣,說:「我先試試看能不能向銀行拿到書面證據。要三周才能回覆,遠水救不了近火。」
義工小姐說:「案子實在太多了,不好意思。」
我說:「謝謝。再見。」
錄音不是正式的證據。買方貸款銀行和我沒有業務關係,也不願意介入糾紛。這證據要如何拿呢?
傍晚下班前,我硬著頭皮打電話到天興銀行。
我請總機幫我轉曾副理,他拿起電話:「喂。」
我說:「曾副理,您好。我是野牛路的牛先生。目前我想向消保會申訴,我需要買方貸款相關資料。可以給我一份嗎?」
曾副理說:「什麼資料?」
我說:「五月二十日,你們銀行就核准了買方的貸款……」
曾副理說:「對不起。我們核准了沒錯。可是已經退件,我們不做了。」
我說:「這個交易有可能變成訴訟,希望你們把證據保留起來。」
曾副理說:「這跟我們無關,我們已經不做了。」
我急忙說:「我不是針對你們。」
曾副理說:「我知道啦。那會增加我們的困擾。你有什麼事情,就直接找買方嘛。」
我說:「目前的爭議點在:五月二十日已經核准貸款,賈代書卻不告訴我。他們反而提出指控:因為我打電話給你們,才造成貸款撤回。他們也可能會提告。我向消保官、消基會進行申訴時需要相關資料。希望您能幫忙。將來進入司法程序後,法院也會向你們調閱相關資料。請您多多幫忙,給我一份資料。」
曾副理說:「沒辦法。貸款退件後,我們會將資料還給借款人。」
我瞠目結舌:「要將證據還給買方啊。你們會保留核准日期的相關資料嗎?」
曾副理說:「當然。」
我說:「不方便,沒有關係。沒有書面證據,就無法請消保官和消基會處理了。如果變成訴訟,再請你們提供相關資料。」
曾副理說:「如果法院有來函,我們會提供。」
我說:「不好意思,打攪了。」
拿不到書面證據,請消保官和消基會處理的路就斷了。此路不通。
沒有辦法走申訴這一條路,手上的現金又愈來愈少,要如何在有限的時間中脫離困局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