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cret

 

下圍棋的人,都知道一句口訣:「棄子爭先。」

就是在不利的戰局中,放棄少數的棋子,來交換、爭取戰場中的主動權。

第十章 談判──棄子爭先

 

六月十八日星期五,交易第四十三天。

依買賣契約,明天就該交屋。

晚上七點,我先走到附近的公園,靠在長椅上,點燃一枝煙,回憶著所發生的一切。在滄茫的夜色中,寒意從腳底升起。

突然,手機鈴聲響起。是白店長打來的:「喂。會過來吧?」
我說:「會呀。七點半見。」
白店長:「嗯……OK。好。拜拜。」

剛放下電話,白店長又打來:「牛先生。我們談的時候,不要提解約的事。先提解約,對你不利。我們公司希望求一個圓滿。」
我說:「不會提啊。那天你說貸款下不來,我就很自然地說,貸不到就不要勉強嘛。」
白店長說:「對。對。對。我儘量幫你們溝通。最後的結果,還是要看你們怎麼決定。不要再提解約,那會讓買方有退路。這樣不好啦。如果你們能談好,再另外寫一份協議書。趕快把這事處理完。」
我說:「見面再說啦。還沒談嘛。」

放下電話,我反覆思索:為什麼白店長叫我不要提解約呢?難到買方也想解約嗎?

白店長口口聲聲要我與買方談。他所做的一切,似乎又想主導談判。

假如,這是一個騙局,他們意見分歧了嗎?買方心虛了嗎?想打退堂鼓嗎?

買方帶工人看屋後,已過了三十八天。從那時起,再也沒見過他。

我帶著滿腹疑團,急著一探究竟。

關鍵時刻來臨。晚上七點半,準時赴約。

進門前先檢查蒐證器材。

剛要進門,電話就來了。

我看見白店長和買方已經在店內了。

我沒接電話。加快腳步,邊推門邊說:「到了。到了。不好意思。讓你們久等。」
我說:「房先生。好久不見。好久不見。」

三人圍着玻璃小方桌一一坐下。

我說:「有沒有考慮再換一家銀行試試看?」
房先生說:「已經換了三、四家。現在,只要名下有兩棟房,銀行就會把你當作投資客。被認定是投資客,貸款成數就會嚴格受限。目前,已經找過天興、台灣、佳安、高雄等銀行。」

白店長不是說,送第三家對徵信不利,為什麼又多了高雄銀行呢?

我說:「您有沒有考慮申請信用貸款?」
房先生說:「我連信用的部份都加上去了。不能再另外申請信用貸款。」

我說:「您可以貸到的最高額度是多少?」
房先生說:「六百一十萬?」
我看著白店長:「你不是說佳安銀行可以貸到六百一十五萬。」
白店長說:「我是說,看看佳安能不能爭取到六百一十五萬?」
我說:「昨天你說:佳安確定六百一十五萬。」
白店長急忙說:「這兩個月,政府開始打房,貸款額度無法提高。這是料想不到的。我們找了認識的行員,也無法提高額度。」
房先生說:「政策打房,依規定只能貸六成。費了好大的功夫也只能貸到七成五。」
白店長說:「房地產買賣中,房貸是個變數。個人信用記錄、還款能力、房屋價值,乃至央行政策等因素,都是銀行是否核准貸款的變數。

我說:「我認識一位朋友,做了三十年的代書。不妨請她送件,試試看。」
房先生說:「我看不用浪費時間了。當個人貸款總額超過兩千萬,會更難提高額度的。我有許多房子還在付貸款,總額已經超過上限。」

我只是試探一下買方的誠意罷了。他們貸不到,也不肯讓我的代書幫忙。

白店長把我拉到一旁,附耳低聲說:「求個圓滿。差額的部份,大家來談一下。」

此時,房先生起身,往後方的洗手間走去。

我一臉不悅:「已經成交了,不該回頭殺價。」

白店長說:「你不降一點,雙方會有糾紛的。」

我坐在椅子上,心裏思量著:簽錯了契約,必定要付出代價。

突然,想起一句圍棋口訣:「棄子爭先。」

我應該放棄少數的棋子,來爭取不利形勢中的主動權。

我決定:以最小代價,來交換〝變更契約〞。

我的如意算盤是:降價五萬元,交換變更契約──補強買賣契約中交易安全的文字。

我說:「最多降五萬。但是,有幾個條件。」
白店長一臉狐疑:「什麼條件?」
我說:「第一、將『價金信託』改為『履約保證』。第二、由我的代書主辦後續流程,仲介公司的代書協同辦理。第三、要加入申請貸款截止日期,防止拖延。第四、貸款不足部份,先以現金匯入履約保證專戶。降低賣方交易風險。」
白店長高聲說:「你想得太多了。價金信託就是履約保證……」

我歪著頭,雙手交叉胸前,瞪著他。

他那活靈活現的眼珠子一轉:「假如,你要把價金信託改為履約保證……也可以呀。契約中要加入幾月幾日前,銀行貸款額度要確定;這也沒問題。至於代書,牽涉到交易安全。公司也會擔心。一定要由我們的代書主辦,你的代書只能協辦。讓她在在旁邊看是沒問題的。」

我說:「我要的是履約保證,你們卻給我價金信託。當初給我履約保證契約,就不會這麼麻煩了。」
白店長說:「最主要是契約中那一句──買方要貸款八成。」
我咬牙切齒,站起來:「賈代書幫我寫這種契約,讓我進退兩難。星期一,你再請銀行“拉拉”看。可以,就繼續交易。不行,就解約算了。」

我扭頭走出大門,白店長緊追不捨。

白店長舉起雙手,伸出手指頭:「用你的代書主辦也可以啦。降十九萬,買、賣雙方各退一步。難道不行嗎?」

我說:「你和買方感情這麼好,就借錢給他好了嘛。」
白店長急忙說:「我只有在幾年前和他往來過一次。」
我說:「哼。」

出了大門,白店長在後面大喊:「星期一幾點過來?」
我邊走邊說:「要先和我的代書確定時間。」

我頭也不回:「賈代書幫我寫這種契約。太離譜了。」
白店長緊緊跟隨:「關於兩個代書協同作業,我會向賈代書提一下。看他願不願意?」

最後,白店長停下步伐,高聲喊:「變更契約的條件,我先和買方溝通,再打電話給你。」

我頭也不回。

才答應“用你的代書主辦也可以啦”,現在又不確定了。

白店長的嘴巴,如滑不溜丟的泥鰍,腦子像汽車方向盤,一會兒左,一會兒右

 

有一些投資客會和固定的房仲公司配合,甚至自己開一家仲介公司。

從買、賣雙方的委託書中,房仲可以看到雙方的底牌。找同路人假扮買方或賣方,從中低買高賣賺價差。所以,一般消費者不容易買到低價的中古屋。

掌握雙方底牌,請參閱連世昌律師所著房地買..仲介三贏法律策略P.24

 

回到家中,立刻打電話給田主任。

我承諾過:交易中發生的事,都會在第一時間讓她知道。

我詳細敘述白店長殺價的事和變更契約五條件。

田主任聽了,不置可否。

我大吼:「賈代書不公正。你們的白店長三次替買方要大門鑰匙……還替買方殺價。憑什麼賺我的服務報酬呢?他們向我殺價,三人都會分到好處。」
田主任說:「可能是買方貸款下不來,也可能是買方不願意付服務報酬;白店長不願損失,才向你殺價。」
我高聲說:「簽約之後再殺價,合理嗎?」
田主任說:「問題是在價款。這是我個人的看法。」

我嘆了一口氣。

田主任說:「交易安全沒問題,你本來就有法律的保障。」

我說:「變更契約的時候,我會帶我的代書過去。我邀請您參加。變更契約容易發生糾紛。您願意當見證人,就可以讓這交易圓滿落幕。」
田主任說:「既然你的代書會去。變更契約的時候,他會幫你把關。」
我說:「我要你參加。」
田主任說:「你的代書會幫你把關的。」

田主任不願意承諾。我只好把總公司拉進來。

我說:「我希望在總公司變更契約。」
田主任說:「OK呀。你可以向白店長提。我去加盟店,白店長會覺得怪怪的。」
我說:「好的。」
田主任說:「那就這樣了。」

用手機講了一個多小時,還是沒有具體的結果。只是心中比較舒服一點。

每次和田主任談話,都是這種感覺。我需要的是解決問題的具體作法,卻好像又做了一次心理諮商。